湖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
日期:2017-03-16 17:32:58  发布人:admin  浏览量:507

1990819日湖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


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)


第一条 
为了发扬中华民族敬老、爱老、养老的优良传统,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,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,结合本省实际情况,制定本条例。


第二条 
本条例所称老年人,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。


第三条 
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。


一切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。


第四条 
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,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。


第五条
每年农历九月九日为本省老人节。


第六条  老年人依法享有参加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的权利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和干涉。


核发:0 点击数:507 收藏本页
分享到
相关链接